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相关规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我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未发生需进行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本年度我公司需进行合并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均为0,我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
本季度内,我公司未新签统一交易协议,且不存在按监管规定应予以合并披露的统一交易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