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12月31日前及时交纳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参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为保证您能及时获得出口收汇保障,请您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告知函》提示内容交纳年度保险费,并将缴费凭证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我公司(邮箱:eplan@sinosure.com.cn 传真:010-66516926)。如在2012年12月31日前贵司未及时交纳年度保险费,贵司的网络投保记录将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失效,届时您需重新提交投保申请。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eplan@sinosure.com.cn或致电400-650-2860垂询。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12年12月26日